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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度學校教師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鼓勵全體同仁踴躍參加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3年4月11日臺教資(六)字第1030053384號函、教育部103年4月11日臺教資(六)字第1030053683號函
暨本縣新豐國民中學103年5月16日竹豐中學字第1030001761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學校教育人員推動環境教育之知能,辦理旨揭研習活動,請貴校派1至2員參加,以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資格認證,符合法規規定。
三、本研習訂於本(103)年7月1至4日(星期二至星期五)辦理,研習計畫及課程表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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