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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縣府來文重申請同仁確實依規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一、依據 縣長103年6月3日主管會報指示辦理。
二、請本府及所屬同仁確實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對於與機關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應予拒絕,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三、檢送「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乙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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