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104年2月18日至2月23日)將屆,請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請託關說登錄作業相關宜。
一、依據新竹縣府104年02月04日府政二字第1040021348號函辦理。
二、農曆春節期間請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提醒機關同仁恪遵相關規定,與機關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7點所列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三、機關首長及同仁遇有請託關說時,應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二、農曆春節期間請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提醒機關同仁恪遵相關規定,與機關有職務上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之餽贈財物或邀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4、7點所列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
三、機關首長及同仁遇有請託關說時,應依「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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