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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教育部獎助藝術教育工作實施辦法」

主旨:修正「教育部獎助藝術教育工作實施辦法」,名稱並修正
為「教育部獎助藝術與美感教育工作實施辦法」,業經教
育部於中華民國105年6月23日以臺教師(一)字第10500707
62B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
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6月23日臺教師(一)字第1050070762E號
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
.moe.gov.tw)下載
三、另請本縣文化局轉知相關藝文團體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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