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縣府來函:有關員工(含所屬單位)自今(105)年起參加「客語能力數位化初級認證」及「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核予補休半天。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05年9月6日府民國字第1050141097號函辦理。
二、為落實總統客家政策,客語為「國家語言」,應進入公共領域,並確保客家語言、文化的永續發展,重建母語普及的客家社區。客家委員會持續辦理客語能力各級認證,鼓勵全民學習客語,提高客語能見度。
三、客家委員會為落實客家基本法,推廣客語政策,爾後各直轄市、縣(市)客語能力認證報考人數及通過比率,將作為該會日後核定相關補助之參據。
四、為鼓勵踴躍報考,自今(105)年起凡縣府員工(含所屬單位)參加旨揭考試全程到考者,給予補休半天,且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到考證明、合格證書等)。
五、另,通過客語認證獎勵方式,依「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如附件)。
二、為落實總統客家政策,客語為「國家語言」,應進入公共領域,並確保客家語言、文化的永續發展,重建母語普及的客家社區。客家委員會持續辦理客語能力各級認證,鼓勵全民學習客語,提高客語能見度。
三、客家委員會為落實客家基本法,推廣客語政策,爾後各直轄市、縣(市)客語能力認證報考人數及通過比率,將作為該會日後核定相關補助之參據。
四、為鼓勵踴躍報考,自今(105)年起凡縣府員工(含所屬單位)參加旨揭考試全程到考者,給予補休半天,且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到考證明、合格證書等)。
五、另,通過客語認證獎勵方式,依「客家委員會獎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辦理(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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