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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

主旨:函轉教育部「106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
事宜,請貴單位踴躍推薦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9月1日臺教社(四)字第1050122013A號
函辦理。
二、徵件期間:自105年9月1日至105年10月31日截止。
三、表揚對象包含: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
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學校教職員工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四、推薦表揚事蹟如下:
(一)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
心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二)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三)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
文教設施。
(四)成立、獎助成立或捐贈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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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頁, 共2頁



體。
五、報名方式:採推薦方式辦理,報名資料請詳閱本要點(詳
如附件),填妥相關表單並檢附佐證資料,採紙本方式寄
出。
六、收件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25號7樓「本土語
言傑出貢獻獎活動小組」收,活動資訊請洽詢陳侑琳小姐
(02-2913553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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