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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交通安全及監理便民服務相關措施

說明:
一、依據新竹縣政府110年07月29日府交通字第1100369099號函辦理。
二、本案為讓民眾知悉相關交通安全觀念及監理服務便民措施,惠請各校使用資訊可變標誌、電視牆、電子字幕機、電視訊息跑馬、官網協助撥放宣導。
三、檢附宣導用語、監理業務權益措施、海報檔(監理服務APP、普重駕訓、記點查詢)等電子檔,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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