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竹縣政府99年06月15日府人考字0990088579號函,請同仁依規配合辦理。
主旨:有關各單位薦派人員參加各項研習,參訓人員應親自參加,如因故未能參加,而有替換人員之情形 者,替換人員應於簽 到簿中簽署自己之姓名,請 查照並轉知同仁。
說明:
一、爾來發生原薦派之人員因故未能參加研習,故委請他人參加 ,惟替換之人員不知應於簽到簿中簽署自己之姓名,而簽署原參訓人員之姓名,有代為簽到之嫌。
二、各項研習課程,請各單位人事單位應負責督導所屬人員出席,如原薦派之人員因故未能參加,而有替換人員之情形者,請告知替換人員應於簽到簿中簽署自己之姓名,以免上述情形再次發生。
說明:
一、爾來發生原薦派之人員因故未能參加研習,故委請他人參加 ,惟替換之人員不知應於簽到簿中簽署自己之姓名,而簽署原參訓人員之姓名,有代為簽到之嫌。
二、各項研習課程,請各單位人事單位應負責督導所屬人員出席,如原薦派之人員因故未能參加,而有替換人員之情形者,請告知替換人員應於簽到簿中簽署自己之姓名,以免上述情形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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