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委託辦理「數位臺灣客家庄-第三 屆客家文化教案製作比賽」活動簡章,歡迎踴躍參加
有關「數位臺灣客家庄-第三屆客家文化教案製作比賽」活動簡章,詳細內容請上「數位臺灣客家庄」網站(http://archives.hakka.gov.tw)查詢,內容摘述如下:
(一)辦理時間:自民國100年5月23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9月30日(星期五) 下午8時止。
(二)參加對象:全國各級國民中、小學及高中(職)學校(含客語生活學校)教師、客語教學支援人員、客語薪傳師及各大學教育相關校院系所之師生。
(三)參賽方式:
1、參賽資格:參賽者必須為「數位臺灣客家庄」會員,且應配合檢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各級教師應附上教師證明影本;實習教師應附學校服務證明影本;各教育相關校院系所學生應附學生證影本;客語教學支援人員或客語薪傳師應附合格證書影本等)。
2、報名人數:接受以個人、團隊或學校為單位報名,惟非個人報名者一隊以不超過3人為限(其中至少1人必須具備教師資格,或客語教學支援人員,或客語薪傳師,或教育相關校院系所之師生)。每位參賽者、團隊或學校,可投稿多篇教案作品。
(四)教案製作方式:
1、必須引用「數位臺灣客家庄」網站之相關內容,製作成客家文化教案,並於備註中標明引用處(占評分項目權重之15%)。
2、教案檔案格式為Office檔和PDF檔,可上傳照片和影音檔作為輔助補充之用(上傳附件占評分項目權重之5%)。教案上傳成功以後,不得修改內容及另上傳附件,請先確認投稿作品資料的完整性和正確性後再行上傳。
3、教學活動設計的授課時間,請控制在二至四節課之間;亦可配合校外教學,但必須考量教學內容的時間配當。4、教學活動設計,至少應包括教學活動設計之提案人(或是學校名稱)、教案名稱、教學理念、授課時間、教學對象、教學領域(科目)、教學架構、教學流程、教學評量及參考資料等。
(五)評審方式:邀集評審委員進行書面審查評分後,召開決審會議取特優1名、優勝3名、佳作8名(平均分數必須達80分,若無則獎項可從缺)。
(六)活動獎項:
1、特優1名:獲獎金新臺幣3萬元,每名得獎人獲頒獎狀乙紙。
2、優勝3名:各獲獎金新臺幣1萬元,每名得獎人獲頒獎狀乙紙。
3、佳作8名:各獲獎金新臺幣2千元,每名得獎人獲頒獎狀乙紙。
(一)辦理時間:自民國100年5月23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9月30日(星期五) 下午8時止。
(二)參加對象:全國各級國民中、小學及高中(職)學校(含客語生活學校)教師、客語教學支援人員、客語薪傳師及各大學教育相關校院系所之師生。
(三)參賽方式:
1、參賽資格:參賽者必須為「數位臺灣客家庄」會員,且應配合檢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各級教師應附上教師證明影本;實習教師應附學校服務證明影本;各教育相關校院系所學生應附學生證影本;客語教學支援人員或客語薪傳師應附合格證書影本等)。
2、報名人數:接受以個人、團隊或學校為單位報名,惟非個人報名者一隊以不超過3人為限(其中至少1人必須具備教師資格,或客語教學支援人員,或客語薪傳師,或教育相關校院系所之師生)。每位參賽者、團隊或學校,可投稿多篇教案作品。
(四)教案製作方式:
1、必須引用「數位臺灣客家庄」網站之相關內容,製作成客家文化教案,並於備註中標明引用處(占評分項目權重之15%)。
2、教案檔案格式為Office檔和PDF檔,可上傳照片和影音檔作為輔助補充之用(上傳附件占評分項目權重之5%)。教案上傳成功以後,不得修改內容及另上傳附件,請先確認投稿作品資料的完整性和正確性後再行上傳。
3、教學活動設計的授課時間,請控制在二至四節課之間;亦可配合校外教學,但必須考量教學內容的時間配當。4、教學活動設計,至少應包括教學活動設計之提案人(或是學校名稱)、教案名稱、教學理念、授課時間、教學對象、教學領域(科目)、教學架構、教學流程、教學評量及參考資料等。
(五)評審方式:邀集評審委員進行書面審查評分後,召開決審會議取特優1名、優勝3名、佳作8名(平均分數必須達80分,若無則獎項可從缺)。
(六)活動獎項:
1、特優1名:獲獎金新臺幣3萬元,每名得獎人獲頒獎狀乙紙。
2、優勝3名:各獲獎金新臺幣1萬元,每名得獎人獲頒獎狀乙紙。
3、佳作8名:各獲獎金新臺幣2千元,每名得獎人獲頒獎狀乙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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