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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中原大學辦理「100年度國民中學教師在 職進修-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第二專長學分 班」

一、薦送對象之資格:
(一)各校欲擔任學校輔導教師但未具輔導專業背景之教師。
(二)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在職專任教師。
(三)具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之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
二、薦送優先順序
(一)未具有足額編制輔導教師之學校優先薦送。(詳如附件)
(二)由學校提供證明「未來即將擔任輔導工作職務」之教師為優先。
(三)其他

本學分班係因為第二專長學分班,故教育部不另行專款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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