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之「三好校園實踐學 校」選拔與獎勵實施計畫一份
檢附佛光大學函文、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之「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實施計畫及活動海報,請各校踴躍報名參加,活動訊息茲摘述如下:
(一)活動目的:響應教育部品德教育之推動,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將「三好運動」當作品德教育的核心價值,並發展有效的策略,使親師生能在生活中思辨、反思與力行「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的行為,進而內化為個人的品德力,積極形塑優質之校園文化。
(二)辦理單位:
1、指導單位:教育部。
2、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3、承辦單位: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佛光大學。
(三)選拔組別與名額:「三好校園實踐學校」之選拔每年辦理
一次,並分下列各組和獎勵名額辦理:
1、高中職組:5校。
2、國中組:8校。
3、國小組:15校。
(四)審查方式:
1、審查委員就申請學校進行書面資料初審,選出高中職組8校、國中組12校、國小組20校進入複選。
2、複選作業採發表與對話方式進行,發表時間15分鐘,與審查委員對話時間12分鐘及轉場3分鐘。
3、各分組發表審查完竣,由審查委員共同決議得獎名單。
(五)辦理時程:
1、計畫說明會:100年6月8日。
2、徵件截止日期:100年7月20日至7月30日(以郵戳為憑)。
3、書面審查:100年8月10日完成書面審查並通知參與複審學校。
4、複審作業:100年8月15日至20日,確定獲獎學校與補助金額並公告。
5、確定計畫修正:100年8月30日。
6、期中報告與審查:101年1月10日至12日。
7、服務推廣:101年2月至5月。
8、提交期末報告書(含推廣成效):101年6月15日。
9、舉辦獲選學校表揚:101年7月10日(暫定)。
如有相關洽詢事宜請逕上活動網站
(網址:http://www.vmhytrust.org.tw/)參閱,或請電洽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
基金會,聯絡人:陳俐潔小姐;聯絡電話:(02)27620112轉2310;
電子信箱:ljchen@mail.fgu.edu.tw;
地址:11087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3樓。
(一)活動目的:響應教育部品德教育之推動,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將「三好運動」當作品德教育的核心價值,並發展有效的策略,使親師生能在生活中思辨、反思與力行「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的行為,進而內化為個人的品德力,積極形塑優質之校園文化。
(二)辦理單位:
1、指導單位:教育部。
2、主辦單位: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
3、承辦單位:國際佛光會中華總會、佛光大學。
(三)選拔組別與名額:「三好校園實踐學校」之選拔每年辦理
一次,並分下列各組和獎勵名額辦理:
1、高中職組:5校。
2、國中組:8校。
3、國小組:15校。
(四)審查方式:
1、審查委員就申請學校進行書面資料初審,選出高中職組8校、國中組12校、國小組20校進入複選。
2、複選作業採發表與對話方式進行,發表時間15分鐘,與審查委員對話時間12分鐘及轉場3分鐘。
3、各分組發表審查完竣,由審查委員共同決議得獎名單。
(五)辦理時程:
1、計畫說明會:100年6月8日。
2、徵件截止日期:100年7月20日至7月30日(以郵戳為憑)。
3、書面審查:100年8月10日完成書面審查並通知參與複審學校。
4、複審作業:100年8月15日至20日,確定獲獎學校與補助金額並公告。
5、確定計畫修正:100年8月30日。
6、期中報告與審查:101年1月10日至12日。
7、服務推廣:101年2月至5月。
8、提交期末報告書(含推廣成效):101年6月15日。
9、舉辦獲選學校表揚:101年7月10日(暫定)。
如有相關洽詢事宜請逕上活動網站
(網址:http://www.vmhytrust.org.tw/)參閱,或請電洽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
基金會,聯絡人:陳俐潔小姐;聯絡電話:(02)27620112轉2310;
電子信箱:ljchen@mail.fgu.edu.tw;
地址:11087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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