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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修正之「數位臺灣客家庄-第三屆 客家文化教案製作比賽」活動簡章乙份

本案活動簡章之注意事項第九點修正為「本項活動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獎金金額高於新臺幣20,000(不含)元者,須先行扣繳10﹪所得稅。獎金所得將由承辦單位於年度結算另行寄發扣繳或免扣繳憑單」。

有關修正後「數位臺灣客家庄-第三屆客家文化教案製作比賽」活動簡章,請逕至「數位臺灣客家庄」網站(http://archives.hakka.gov.tw)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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