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本縣100年度教學資源徵選競賽實施計畫乙份
二、本案旨在促進教學資源數位化、元件化,達到資源交流與
靈活運用組織之功能,並整合各領域數位教學資源,充實
教學資源網站內容,提供教師教學應用。
三、上傳期間:100年8月1日中午12時起至100年11月18日晚間12時止。
四、參加對象:凡服務於本縣國民中、小學(含附幼)與竹東
幼稚園在職合格教師均可參加(含代理、代課及實習教師)。
五、競賽實施內容:
(一)以九年一貫七大學習領域與新興議題有關之教學設計、教
學評量、教學素材、教學成果等為徵選範圍。類型如下:
1、教學設計:由4至6節課所組成之完整的教案內容。
2、教學活動:指單元教學中的單一活動。如活動一×××
3、教學教材:有組織、安排的學習教材。如:一本繪本、一
段故事、電子講義或大綱等以各種媒材方式呈現。
4、教學素材:包括文字、動畫、簡報、聲音、圖片等。
5、教學評量:包括月考試卷、單元測驗卷或學習單。
(二)參賽組別:
1、教師個人組:分成國中組和國小組。
2、學校團體組:以學校為單位,累計教師組參賽人員之成績
總和為團體成績(未達三人不列入本組計分)。
(三)錄取名額及獎勵
1、學校團體組:以個人組參賽教師上傳之積分總和為學校成
績,國中組取前三校、國小組取前六校,頒發獎牌乙面。
(未達三人不列入本組計分,教學設計類與教學媒材類併
計累積分數。校長、承辦處室主任、組長或承辦人等三名
另報府嘉獎乙次)。
2、教師個人組:教師個人累積總積分達20分,即頒發獎狀乙紙。
(1)第一名:一位,6000元等值獎品、嘉獎乙次(須達60分以上)。
(2)第二名:二位,3000元等值獎品、獎狀乙紙。
(3)第三名:三位,2000元等值獎品、獎狀乙紙。
(4)第四名:五位,1000元等值獎品、獎狀乙紙。
(5)第五名:十位,500元等值獎品、獎狀乙紙。
(6)第六名:二十位,300元等值獎品、獎狀乙紙。
3、參賽作品若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4、實習教師依規無法給予嘉獎,改頒獎狀乙紙。
靈活運用組織之功能,並整合各領域數位教學資源,充實
教學資源網站內容,提供教師教學應用。
三、上傳期間:100年8月1日中午12時起至100年11月18日晚間12時止。
四、參加對象:凡服務於本縣國民中、小學(含附幼)與竹東
幼稚園在職合格教師均可參加(含代理、代課及實習教師)。
五、競賽實施內容:
(一)以九年一貫七大學習領域與新興議題有關之教學設計、教
學評量、教學素材、教學成果等為徵選範圍。類型如下:
1、教學設計:由4至6節課所組成之完整的教案內容。
2、教學活動:指單元教學中的單一活動。如活動一×××
3、教學教材:有組織、安排的學習教材。如:一本繪本、一
段故事、電子講義或大綱等以各種媒材方式呈現。
4、教學素材:包括文字、動畫、簡報、聲音、圖片等。
5、教學評量:包括月考試卷、單元測驗卷或學習單。
(二)參賽組別:
1、教師個人組:分成國中組和國小組。
2、學校團體組:以學校為單位,累計教師組參賽人員之成績
總和為團體成績(未達三人不列入本組計分)。
(三)錄取名額及獎勵
1、學校團體組:以個人組參賽教師上傳之積分總和為學校成
績,國中組取前三校、國小組取前六校,頒發獎牌乙面。
(未達三人不列入本組計分,教學設計類與教學媒材類併
計累積分數。校長、承辦處室主任、組長或承辦人等三名
另報府嘉獎乙次)。
2、教師個人組:教師個人累積總積分達20分,即頒發獎狀乙紙。
(1)第一名:一位,6000元等值獎品、嘉獎乙次(須達60分以上)。
(2)第二名:二位,3000元等值獎品、獎狀乙紙。
(3)第三名:三位,2000元等值獎品、獎狀乙紙。
(4)第四名:五位,1000元等值獎品、獎狀乙紙。
(5)第五名:十位,500元等值獎品、獎狀乙紙。
(6)第六名:二十位,300元等值獎品、獎狀乙紙。
3、參賽作品若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4、實習教師依規無法給予嘉獎,改頒獎狀乙紙。
瀏覽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