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灣藝術教育館辦理「101年度藝術教育教材教 案徵稿」實施計畫
凡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均可參加,徵稿作品內容可為高中、
國中、小學各學習階段之藝術領域教材教案,獎勵名額原
則上為高中階段5件、國中階段5件、國小階段10件,依當
年度中央政府有關稿酬計費標準(按字及按圖片)核發稿
酬(每教材教案之總稿酬以1萬元為上限),並由該館頒
給錄取者獎狀一紙。
檢附實施計畫及報名表格(如附件)。上述文件及書表之電子檔可至該館臺灣藝術教育網(http://ed.arte.gov.tw/ch/Index/index.aspx)之「徵選公告」及全球資訊網(http://www.arte.gov.tw/index.asp)之「競賽與培訓」/「專案活動」項點選瀏覽及下載。
國中、小學各學習階段之藝術領域教材教案,獎勵名額原
則上為高中階段5件、國中階段5件、國小階段10件,依當
年度中央政府有關稿酬計費標準(按字及按圖片)核發稿
酬(每教材教案之總稿酬以1萬元為上限),並由該館頒
給錄取者獎狀一紙。
檢附實施計畫及報名表格(如附件)。上述文件及書表之電子檔可至該館臺灣藝術教育網(http://ed.arte.gov.tw/ch/Index/index.aspx)之「徵選公告」及全球資訊網(http://www.arte.gov.tw/index.asp)之「競賽與培訓」/「專案活動」項點選瀏覽及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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