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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書版本

新竹縣立橫山國中教科書選用採購辦法(97.01.18第一次修訂)

壹、依據:

國民教育法第八條第二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學校校務會議訂定辦法公開選用之」。

貳、目的:

以學生學習之需要,提昇教師教學效果為目的,辦理公開、公平教科書選用採購事宜。

參、主辦單位:
教務處

肆、實施方式:

一、教科書應以教育部核定公告之教學領域為限,並通過教育部審定合格之版本,同一年級同一科目於同一學年內以採用同一版本之教科書為原則。
二、設備組將各出版社寄送之樣本書發送各領域召集人或集合各家樣書在校內展示,由各領域召集人負責召集該領域成員協商討論選用版本。
三、各領域召集人將選用版本調查表填妥後送交設備組,召開課程發展委員會會議,議決之後,設備組再進行訂購。
四、設備組發放教科書及辦理退書。

伍、本辦法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